第56章 芬格尔去哪儿了_我在龙族培养路明非称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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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芬格尔去哪儿了

  第289章芬格尔去哪儿了

  “我在你的大楼里发现了点有趣的东西。”冯玺来到源稚生身边坐下,经过时间零加持下的语言练习,绘梨衣已经基本掌握了日文的发音技巧,除了出口时略显僵硬,需要重复几遍,问题已经不是很大了。

  王域的领域能够覆盖住整个大楼,非网瘾少年冯玺自然不可能在屏幕前蹲上长达两小时,没过多久就甩下手柄一个人在楼层里闲逛。

  源稚生没有阻拦,或者说他没办法阻拦。

  “什么?”

  “源氏重工里有一层楼,楼里保存了很多古代壁画,我看见了一副用黄金描绘的大画,骷髅和人类组成了双鱼的形状,骷髅将一块骨骼交到了人类手中,你记得吧?”

  “记得,当年我第一次见到这幅画的时候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”源稚生叹了口气,“你是想借此了解日本古代?”

  冯玺点点头。

  “那就从此开始吧...”源稚生拿出一根烟,但余光中瞥见了网瘾少女绘梨衣,又无奈的放弃接下来的举动。

  “骷髅代表着死去的白王,在日本神话中,它的名字是伊邪那美,伟大的母神,而人类代表白王血裔的始祖伊邪那岐。”

  冯玺无疑是个很好的听众,在源稚生讲述期间,即便遇到他已知的内容也没有出声打断源稚生,反而是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可以往下接着说。

  “白王从自己身上拆下了一块骨骼交给伊邪那岐,在蛇歧八家那块骨骼被称作‘圣骸’。”

  “你应该清楚日本的神国被称为高天原,那里是神居住的地方,可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神,所谓的神与魔都是人类不能理解的东西。”

  “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东西被奉为神,而蛇歧八家的神只是一块沉睡的枯骨。”源稚生幽幽的说。

  “现在这种情形,还要强调它没有苏醒么?”冯玺说,这玩意儿要是没苏醒,那他在海底跟谁干得仗?

  “它并非完全苏醒,龙类是伟大的生物,白王又是龙类中的皇帝,它只是在沉睡途中被人吵醒了一会儿,睡眠不足导致它的状态不够稳定,不然你今天见到的蛇歧八家早就变成一言之堂了。”

  “它还需要蛇歧八家为它积蓄力量,所以我们和它签订了契约。”

  “它会赐自己的血给后裔,帮我们进化为纯血龙族,让我们借此拥有长久的生命,即使死亡也能以茧化的方法复活,有超越人类的力量,生来即是王者。”

  “代价是臣服。”

  “你们答应了?”冯玺盯着源稚生的眼睛看。

  “所有饮用型号药剂的混血种都答应了。”源稚生扭头去看上杉绘梨衣,“我、稚女以及绘梨衣的血统足够优秀,并不需要饮用。”

  “但源稚女还是被伊邪那美的精神降临了,就因为你们是它的后裔?”

  提到源稚女现在的情况,源稚生僵了一下,“稚女他不一样。”

  “传说是这样的,伊邪那岐是封印圣骸的英雄,但英雄总有迟暮之时,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他干枯的不成人形,只靠龙血支撑着活下去。”

  “他每晚都会梦见自己美丽的妻子伊邪那美,那是圣骸在他脑海里埋下的种子。这个种子在他年轻的时候埋下,直到他老得神志模糊才萌发。”

  “于是伊邪那岐把圣骸挖了出来,与圣骸融合,化身为畸形的龙类,在神话中它的名字是八岐大蛇,第一代八岐。”

  “须佐之男杀死了八岐大蛇,但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,在他最虚弱的时候圣骸又把种子种进了他的脑海里,第二个与圣骸融合的人出现了。”“天照命和月读命以为圣骸已经和八岐大蛇一起被杀死了,他们把须佐之男命的遗体以英雄的名义葬入了高天原,圣骸则借着须佐之男命的身体再度苏醒,这就是第二代八岐。”

  “以前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稚女可以直接吸收圣骸的血肉,而且不受到任何影响,但是当你提到龙族是种宿命感很强的生物时,我恍然大悟。”

  “所以我说稚女没有臣服于白王,因为他同化了圣骸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本身就可以是白王。”

  “后来呢?须佐之男变成了第二代八岐,又是谁将他重新封印的?”冯玺问。

  源稚生复杂的看了一眼绘梨衣,“天照命和月读命牺牲自己锁住了那头怪物,并用高天原作为它的坟墓,古城带着地基滑向大海。”

  “所以说天照命和月读命是为了封印圣骸而死的。”冯玺一只手在下巴摩挲。

  “可以这样说。”

  “那如果目的不是封印,而是杀死,天照命与月读命是否就可以避免死亡的命运了?”

  源稚生心里一惊,他是个聪明人,对冯玺也有一定的了解,“你想杀死白王,为什么?龙王与龙王间战争没有约束么?”

  “很简单,它想杀我,我就杀它。”冯玺耸耸肩,“安啦,我向你保证,源稚女不会有事的。”他笑眯眯的说。

  “不仅如此,我还想杀了其它的龙王,海洋与水之王已经歇菜,剩下的还有天空与风之王,白王伊邪那美,黑王尼德霍格。”他掰着指头数。

  “剩的也不多了,就仨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源稚生对上冯玺的眼神,下意识问。

  “然后我就死了,下一个新时代不会存在龙王,王座之上只会有一具尸体,一具无法撼动的尸体,人类将会开启混血种与人类共存的时代。”

  “未来的时代甚至会出现人造混血种的技术。”

  冯玺叹了口气,“但也说不好,以那群老东西们的自私,他们或许会把控新的时代。”

  “你好像很笃定自己的死亡。”

  “没办法啊,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遭遇了什么。”

 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,随着一声暴雷,在天空里堆了整整一天的黑云,终于将成千上万吨的水洒了下来。

  “既然绘梨衣的事情处理完了,接下来就该我的事情了吧。”

  “你尽管说,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,我全力去做。”

  冯玺挑了一下眉毛,“不是让你去打生打死的,就是帮我找个人。”

  他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个人的照片,那个人身形高大且魁梧,泡面般的散发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,烛火般闪亮的眼睛写满渴求,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,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颇有些嬉皮士风格。

  “芬格尔·冯·弗林斯,他这个人很缺钱,也很惜命,我希望你们把他带到我面前的时候顺便带一个笔记本电脑过来。”

  “他很吃美人计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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